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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师范大学校园网络用户防病毒管理办法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17-06-14 浏览量:

 

为了使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实现制度化、经常化、法制化,使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规范、严密、可操作,根据公安部《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》,结合安庆师范大学校园网实际情况,现制订安庆师范大学校园网络防病毒管理办法。 

    一、安庆师范大学校园网防病毒实行分级管理制度。 
    二、安庆师范大学信息中心提供校园网统一网络防病毒软件,维护防病毒软件服务器,保障网络杀毒软件的正常升级、运行,并提供技术支持。 
    三、各二级单位实行谁主管,谁负责,谁使用,谁负责” 安全保护责任制,在单位和部门内部营造一个防治计算机病毒,人人有责的氛围。 
    四、各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制度,按照技术防范和管理防范相结合的原则,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。 
    五、各二级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计算机用户、机房的防病毒日常管理工作,包括安装系统安全补丁,安装、维护网络防病毒软件客户端,提供本单位计算机用户防病毒技术支持等。 
    六、校园网所有联网计算机用户必须安装统一网络杀毒软件,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强行卸载。 
    七、校园网所有联网计算机用户不得制造、恶意传播计算机病毒,对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的,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 
    八、信息中心要加强对重点领域、重点部门的计算机病毒防范的监督管理工作。 九、联网计算机用户一旦影响到校园网络安全,信息中心有权封闭该用户端口。 十、在大规模病毒爆发时,信息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封闭用户端口。 
    十一、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安庆师范大学校园网教学办公科研计算机用户(含计算机房)。解释权在信息中心。 
    十二、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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