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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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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设备管理办法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06-12-11 浏览量:

随着校园信息化发展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经手的设备越来越多,为使所有设备物尽其用,发挥更大效用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1. 应根据校园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,制定设备添置计划。

2. 设备由学校国有资源管理处按批准的计划统一进行采购。

3. 需要零星采购的设备或物品,必须报经中心主任批准,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采购。

4. 设备到货后,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验收,并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编号、建卡、贴牌、入账、报帐等工作。

5. 设备保管由专人负责,做到账、物、卡相符。

6. 保管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,做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,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。

7. 建立设备更新、折旧档案,做到破损设备及时回收。

8.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将设备擅自挪作他用。

9. 设备管理人员、保管人调离时都需办理设备移交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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